倒霉,碰到你们三个瘟神。不过,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,我这里要做生意,而且我们这里都是女人,你们三个臭男人最好是早点离开,我是不会收留你们太久,最多是让你们上好药……”
听到这样的话,叶兴财的心“咯噔”一下,开始着急了。
光头李是答应了红姐,可是谁晓得光头李是不是真的具备这样的人品。万一光头李耍花招,在外面躲起来,或者留一两个眼线,专等他们三个离开歌舞厅,伺机动手,就凭他们三个浑身是伤的人,那还不光头李轻轻松松地灭了。
现在,叶兴财不得不认怂——他不为自己,也要为了共进退、同生死的长毛和雷神。
他想起了光头李对红姐说过的话,也就把光头李的话化为己用,说:“红姐,你也知道我们的处境,现在一旦离开这里……”
“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?”
听到红姐这样说,叶兴财的心是凉了大半截。
叶兴财实在是想不到办法了,只好是硬着头皮,继续说:“红姐,你让我们暂时先在养伤,等我们把伤养得差不多了,就立马离开。另外,今后红姐有什么需要的地方,我们三个随传随到!”
红姐又不为所动。
长毛急忙恳求道:“红姐,你看你们这店里,也没有一个男人,这万一有人找麻烦……”
红姐乐了,说:“我的地盘,还真没有人敢惹事!”
叶兴财和长毛不知道说什么了。
红姐低头一琢磨,随即说:“如果我要你们三个以后都听我的,你们能答应吗?”
这事,叶兴财是老大,长毛和雷神自然是听老大了。
而叶兴财已经没有后路,只好答应下来。
也就这样,叶兴财靠上了红姐,并在歌舞厅里养好了伤,踏出歌舞厅大门的时候,他对着苍天发了一个誓——与光头李势不两立!
靠上红姐的好处,就是有了一个大本营,叶兴财一伙人的活动范围,也就从鸟不拉屎的郊区,转移到了县城。在红姐的帮助之下,叶兴财网罗了好些个打架斗殴的老手,也在红姐的要求之下,抛弃了偷鸡摸狗、溜门撬锁的三流手法,并且往看场子、收保护费发展。
有谁不服,干一架就是!
随着时间的推移,叶兴财一伙人的手段越来越厉害,势力也越来越强大,成为了县城里新兴的一个小帮派。另外,老话说“什么马配什么鞍”,叶兴财还和红姐不清不楚地纠缠上了……
夜空中凡星点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