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望。
    一来,商号卖掉的钱财,太惹眼了。她要怎么带走?不仅带不走,连金夫人之前买下的金山,也不可能有一分落入她的口袋!
    否则,她就打算一辈子别回南魏吧!
    其次,带走了,也都落入周家人的口袋。这时候可没有什么“未成年人保护法“,她身为周家女,周家就有权利拿走所有属于她的东西,包括她的身体——周庆书有权决定她的婚事,想让她嫁给谁,就嫁给谁。
    从一开始,周至柔就在给自己准备筹码,江樊等人若是生意做得好,红利多,她就当意外之财。要是失败了,她要付出什么?
    什么都不要承担!
    这可比股东的连带责任好多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