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神来之笔”。 为什么说他是“神来之笔”呢? 因为这小子重来没着调过,却也从没办砸过一件事儿。只会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,绝不会发生意料之中的失败!他就是那么神奇! 所以傅凌云也从不用规矩拘着他,任他自由发挥。 叶殇和徐勇一样,也是半路才跟着傅凌云的。这小子和连枫一般大小,却武功却是出奇的高,一手水上漂的轻功更是诡异至极。就连傅凌云也只能在他手里过上三十招上下。 没人知道他的一身武功从哪里学来的。除了傅凌云,也从没有人见过他出手。看到他出手的人,都已经是死人了。 据说叶殇之所以死心塌地跟着傅凌云,全是因为一碗饭! 也是傅凌云在边关的时候,有一日攻打漠北的兵家重地连玉镇。战斗结束后,傅凌云领着大家打扫战场,到了一间残破的民宅里,见到了叶殇的老娘,病的快死了,心心念念的想吃一碗蛋炒饭。 当时战况激烈,打的整个城镇是尸横片野,血流成河,战后别说鸡蛋,连活人都快见不到几个了,上哪儿弄蛋炒饭去? 打仗呢!又不是春游。 傅凌云见到老人骨瘦如柴,病入膏肓的样子,心生怜悯。命人搜遍全镇,找出来几颗鸡蛋,和半碗米。就着她家的厨房亲自给老人做了碗蛋炒饭。 可是还没等他将饭做好,老人已然长辞了,终究还是没吃上这碗饭。 傅凌云见老人家里屋残瓦漏,又无子女在旁。于是便帮忙收敛尸骨,寻了一处安葬老人。又为老人摆设灵台,灵台上供上了她没吃上的那碗饭。 一对素烛,三根清香,一杯水酒,一碗蛋炒饭。 摆好了灵堂,傅凌云拜祭了一下老人,正准备要走,突然从外面进来个人,披头散发,衣衫褴褛,肮脏不堪,看不出年纪。一身疥疮,到处是脓,臭不可闻。看见灵堂一愣,脸色变了变,回头看了一眼傅凌云。 转身在灵堂前“咚咚咚”磕了三个重重的响头,把脑袋都磕破了。然后站起来,端起那碗蛋炒饭,三下五除二就吞吃了个干净。一抹嘴,冲着傅凌云报了个名“我,叶殇,她儿子。我吃了你这碗饭,以后这条命便是你的了。” 傅凌云心想看他这样一身疥疮,也难以存活于世。于是写了封家书,给了他五十两银子做盘缠,让他把这封家书送到京城家中。 其实他还留了一手。 家书中写明了,如果他把信送到了,烦请大哥找个良医为他医治,等治好了,问他自己意愿是要拿点银子去自谋生路呢?还是就在府上安排一个职务,自食其力。 当然 ,他如果没把信送回去,拿着五十两走了,那自己就权当这五十两就送给他安度余生了,傅凌云也不会在意。 将打发他走了以后,忙着打仗的傅凌云转头便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。 不久,等他卸甲归田后回到京城家中后,家中众人皆来告状,说新来的门卫形骸放浪,目无礼教。 吃醉了酒赤身裸体,随处安睡。还把勾栏女子带进府中,光天化日竟在偏僻的亭子里,席天慕地干起那勾当来。那勾栏的银子还是挂的三少爷的账下,由大少爷出面付的。 只因是得了三少爷的信推举来的,大少爷怕赶走了他,三少爷回来要询问,所以一直忍耐不说,等候三少爷回来发落。 傅凌云一听还有这样的事? 没想到那小子倒真是带着信来京城了。 那爷倒要见识见识,这小子究竟有何本事,竟然敢在傅家如此混蛋! 让人把他叫来一看,一下没认出来。 见他身穿一套干净整洁的粗布短衫,一身的疥疮都已经治好了。身材高挑健美,他的长相很是奇特。 最奇特之处就是他的五官。 如果分开各自单看,都是平平无奇无甚特别,可偏偏全部合在这张脸上,非但不平常,竟然还非常的迷人。若细细的看,还是个绝世少有的美男子,让人移不开眼睛! 傅凌云把下人告诉他,他的所作所为复述了一遍,问他,他们说的可是真的?可有污蔑于你? 没想到他竟然抬起头,冲着傅凌云一乐 “没错没错,是我做的,他们只说少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