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要的,只是结果。
可她忘了一件事,现在王氏已经没了,她不是当初那个大小姐,也没有无尽的财富让她去挥霍。
身份不同了,做事的态度和方式方法也要有所改变,但王费霞并不懂这个道理。
她只负责布置下去,至于能不能做成,压根不是她所考虑的。
当铺的朝奉很快回来了,此时的朝奉脸上挂着笑容,从那高高的柜台上转身走了下来,卑躬屈膝,满脸的谄媚笑容,让人不由得想起了志怪小说里的龟丞相。
“大爷,我们家主子请您去后堂一聚。”
宁致远点了点头,斗笠的帽檐压得很低,挡住了他那欲吃人眼神。
他跟着这朝奉,进入了内堂,大厅中穿着华丽的女人知道两人进来,也没有抬头,只是低头看着自己那如同纤葱的手指,指甲上染着不同的颜色,这是世面上最流行的做法,原本只是流行于青楼之中,后来这种染指甲的法子也深受各类女性的喜欢。
最近,出现了一种新的配色,叫做樱桃红。王费霞虽然以前是王氏之女,现在是相柳一族,但不管怎么说,也是女人,自然注重自己的容貌。
王费霞头也没抬,继续欣赏着自己手指上的红色,漫不经心的说道:“看样子,宁公子得手了,可喜可贺啊!”
她声音尖细,神态多了一抹妩媚,比起只身闯封印中的时候,少了一些英气,多了一些妖异之感,就连眼角,都多了一抹淡淡的绿色。
宁致远没有说话,青莲剑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握在了手里,他就这样站在了门口,看着王费霞。
王费霞见得没人回答,终于将目光从她的手指上移开,看向了穿着蓑衣和斗笠的宁致远。
她一挥手,那朝奉便急忙走了。走的时候,还顺便关上了院门。
“宁公子,此时阳光正烈,也没下雨,何必穿蓑衣?”
宁致远声音低沉,“杀人,怕肮脏的鲜血溅在我衣服上,自然要穿蓑衣。”
王费霞眉头一挑,心里冷笑一声,暗自道:“装什么装,看你这样子,能在裂天手下逃得一命就不错了,还摆什么谱!”
当然,这话王费霞没在心里说出来。只不过,在心里早就翻了几个白眼。
要是放在以前,她作为王氏的长女,压根不用正眼看这所谓的青莲剑宗少主。也就是现在,她家道中落,又寄人篱下,这才不得不有求于宁致远。
但在她的心里,宁致远就是一条土狗。只不过现在这条土狗,能够帮她看家护院而已。
“那,恭喜宁少主得偿所愿了。”王费霞眼角一挑,多了一股妩媚之意,笑着说道。作为商贾之家出来的人,最擅长的本事便是口不对心,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!
“没有成功!”
宁致远老老实实的说道,随后接着问道:“敢问王小姐,这天理教之后是何人?”
王费霞眉头一皱,只不过这表情一闪而逝,她便手一挥,笑面盈盈,犹如青楼招徕客人的老鸨。
“这天理教之后,当然是渴望平等的人族,相信人定胜天的百姓。要为天下找到一条公理的万千有赤子之人的人,说起来,和你们长安军也有几分相似呢?我们啊,其实都一样,都只是为了守护人族。”
王费霞说这话的时候,面不红,心不跳。
“那敢问王小姐,你是人族还是妖族?既然您说,您是为了人族,那可否告知我湛胥的下落,既然您是为了人族,可敢去长安?您放心,有小夫子作保,只要您赶去,他就算拼了命都会维护你的安全。天下间,别人的话可以不信,但小夫子的话,和小夫子这个人,值得信赖。”
宁致远声音低沉,他说这话,自然是试探王费霞的。
小夫子的性格和口碑,天下皆知,用小夫子来作为担保人,王费霞定然没